佛人考办函〔2016〕36号 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6〕23号)的精神,现将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佛山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执行;报考对象为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6月21日9:00-7月11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其中,考生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联系不畅通、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考生按工作属地原则进行报名,佛山市考生须选择“广东省佛山市”报名点。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相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于是全国统一网报系统,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详情请查看《关于在佛山考区实行网上支付的通告》。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妥善保管《报名表》,并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复审。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表》。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8月29日9:00-9月2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6年11月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自主选择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考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5)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核。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佛山市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公布成绩后,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或微博资信平台(新浪及腾讯微博名称:佛山人事考试)公布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及各区考试机构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一科),都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开考前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3.代办委托书 4.工作简历表 5.各区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6.本人已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5)(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9.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代办委托书
附件4: 工作简历表
附件5: 各区资格复核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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